宏观新政“阵风”下企业应对之策
日期:2007-08-20 作者:管理员
出口退税、加工贸易新政等宏观调控政策促使企业升级转型
核心提示:
继上月涉及2800多项商品的出口退税率下调政策推出之后,本月加工贸易政策再次调整,新增了近2000个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。作为宏观调控措施,这两项政策一脉相承,其意图非常明显,都把调控重点放在“两高一资”和低附加值、容易引发国际贸易纠纷的产业,希望能借此减缓我国快速增长的贸易顺差水平,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,实现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。
宏观政策一阵一阵风吹来,企业该如何应对?战略如何转型?未来该走向何方?
对话
三招突破加工贸易新政困局
外贸专家谈企业如何应对即将实施的加工贸易新政
商报记者吴日辉报道
商务部及海关总署7月23日联手颁布的《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目录》公告44号将从8月23日起正式实施。继出口退税新政7月1日正式实施不到一个月,新一轮出口宏观调整政策的紧接出炉,引起了国内企业尤其是加工贸易型企业的高度关注。据媒体报道,近万家港企影响甚大。企业如何应对加工贸易新政?外贸专家、广东宝丽雅集团董事长叶中平认为有三条路可走。
来料加工将越来越困难
记者:此次政策调整对劳动密集型的加工贸易类企业影响很大,国家此次调整意欲何为?
叶中平:国家对加工贸易的新政策其实与如何提升产品的附加值有关。7月23日,商务部和海关总署联合公布《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目录》公告44号,新增限制商品类别主要涉及塑料原料及制品、纺织纱线、布匹、家具、金属粗加工产品等劳动密集型产业。本次新政除了将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目录范围大幅扩大外,另一变化是对东部地区企业实行台账保证金“实转”,A、B类企业保证金额度为50%,C类为100%。作为出口企业,一般有正常贸易和来料加工贸易二种,后者为保税进口原料,在中国境内的工厂加工之后再出口。这次的政策主要是针对此事。调整的目的我理解:一是对一些行业进行限制;二是对东部地区企业实行台账保证金“实转”,这类来料加工企业的进口原料要交保证金。
这两个措施体现国家的政策导向,明显是针对“两高一资”产品出口和来自低技术的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投资。在共同面对人民币持续升值、劳动力成本快速上升、出口退税下调、其它开支上升的环境下,加工贸易企业比正常贸易的出口企业将更为困难。
记者:这个政策给那些企业带来哪些压力?
叶中平:对第一类限制的企业将面临在中国的工厂要关门的可能性。而第二类的企业,就出现要为这些进口材料多准备一套资金作为保证金交给中国海关,这对这些企业的资金压力很大,因为不少的来料加工企业只赚一点加工费,他们没有这批资金准备。若能准备这批资金,又涉及一个利息的费用问题,使来料加工企业本来很低的利润又被这费用占去一部分,百上加斤啊!
企业要转变贸易方式
记者:企业该如何应对?
叶中平:相关对策根本上来说就是产品创新、品牌、提高产品附加值等。包括:一、变加工贸易为正常贸易和国内采购原料,但有的企业是不一定能转这个弯的,如有的原料大量要进口的,国内并没有适合的;二、开拓国内市场,把原来的进口原料加工再出口变为进口完税原料,产品在国内市场销售;三、在成本许可下把加工业务转移到不用保证金的地方,如中西部地区。
从这个政策我们可以看到,在今天中国出口大量顺差下,加工贸易这个作为中国改革开放初时引入的方式,今天对我国沿海地区的作用已大不如前,面临一个重新找出路的问题,国家也希望使相关产业从沿海地区梯度发展式地转到内陆地区,这也使国家发展更和谐。